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反映深圳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的工作及形象,突显龙岗区“治水提质惠民生,水润龙岗润万家”的主题宣传。
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提倡艺术性、思想性强的作品参赛。
4.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只收电子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文件不符合要求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所有投稿的作品电子版文件最小不小于1M,最大不大于5M。获奖后组委会有权调作者获奖原图,5日内不提供原图作品者,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
5.每位参赛者报送的作品单幅、组照(每个组不超过10幅)数量不限。每幅作品须有唯一标题,不接收无标题作品,组照中的所有作品均须有唯一标题(作者在作品上注明标题、作者姓名、手机电话号码)。
6.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对影调和色彩可适度调整,可接收连拍接片,不得提交经过ps作品参赛。
7.颁奖典礼无特殊情况,获奖者必须前来领奖,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