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家园、和谐株洲--全国摄影大展”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美丽家园、和谐株洲--全国摄影大展”,旨在用摄影的手段,表达人与居住、人与建筑、人与环境之间相互和谐的关系,体现普通人美好的生活状态。通过湖南株洲这座城市,折射出在改革开放的年代里,人们居住条件改善后在生活方式上产生的重要变化。歌颂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党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取得的辉煌成就。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湖南省株洲市委宣传部 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 湖南省株洲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湖南省艺术摄影学会
二、征稿细则
1、征稿对象:海内外专业摄影人士、摄影爱好者等。
2、征稿内容:凡是在湖南省株洲市内拍摄,体现人与居住、人与建筑、人与环境和谐关系为主题的作品均可应征。
3、应征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一律以照片形式应征,谢绝利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创意作品。
4、应征作品规定:独幅作品为10英寸(长边尺寸),方片要求8X8英寸,请勿装裱。组照不超过8幅,单幅长边不超过8英寸并按顺序连接在一起。投稿数量不限。
5、每幅(组)作品背面都必须粘贴端正书写的“美丽家园、和谐株洲--全国摄影大展”作品征集表(见附表),提供作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常用的电子邮箱等资料,以便联络。
6、征稿时间: 自2007年10月26日至2008年5月31日止,截稿日期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三、作品回报 1、中国摄影家协会收藏作品1幅,回报收藏费2万元及收藏证书;株洲市人民政府收藏作品2幅,回报收藏费各1万元及收藏证书;株洲市房产局收藏作品5幅,回报收藏费各2000元及收藏证书;株洲市摄影家协会收录作品100幅,各付稿费300元(或同价摄影用品)及收录证书。收藏作品和入选作品共同编入摄影展览,并出版《美丽家园、和谐株洲--全国摄影大展》优秀摄影作品集。
2、收藏、入选作品将被认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3、各项回报金额的个人所得税由所得者按税法规定缴纳。
四、审议方式 此次摄影大展应征作品的审议工作,将由主办单位聘请国内著名摄影家组成审议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和收藏作品。五、特别提醒1、入选以上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出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再另付稿酬,使用时将注明作者姓名。本次大展来稿不收征集费,均不退稿。被收藏作品和入选作品将由作者提供大数据电子文件,由主办方统一制作。2、投稿作品引起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所引起的纠纷与活动主办方无关。3、本次活动详情请登录www.cpanet.cn(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4、参加本项征集活动即视为认可本征集活动各项细则。5、投稿请寄:北京市东城区东单红星胡同61号,中国摄影家协会大型活动办公室。邮编:100005 信封注明: “美丽家园、和谐株 洲--全国摄影大展”作品 “美丽家园、和谐株洲--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联系人:张 健 郭子瑞 电话:010-65279030 株洲联系人:夏 天 肖文范电话:0733-8686206:电子邮箱:65279030@163.com cpa_guoziru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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