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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学会会员进行创作、充分利用学会的资源,学会将根据天气情况或学会举办的各项摄影大赛及全国各项摄影大赛征稿有关的活动,不定期进行一些采风创作。组织会员到深圳市各地进行拍摄(详情请参考各活动安排)。</P><P>  官方微博:@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官方微信:shenzhenf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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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755-2572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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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作品
 
 
  为发掘、推出更多近年来出现的富有活力和发展潜质的摄影新人,展现他们独具风格的摄影力作,为他们提供更为广阔的展示平台和交流空间,中国摄影家协会与浙江省文联联合推出每两年一届的“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
  本次展览所称之“新锐”,没有年龄约束,不问从业经历,不限影像主题与视觉形态。凡具有锐意创新的勇气和相应摄影实力,能够通过影像语言呈现出自己的独特观察和独立思考的职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以及其他以影像为媒介进行创作的人士,均可选送作品参评。
  “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将重点推举、展示那些对这一时代的焦点话题具有敏锐的观察和内心体验,并体现出摄影师的独立思考和独特表现力的影像作品。特别鼓励对以影像为媒介从事的艺术创作具有独特而丰富的理解,并且能够以新颖、自由、准确的影像语言对所关注的话题予以完美表达的摄影师。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
浙江摄影出版社 
 
官方网站:
浙江摄影网、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
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色影无忌、央广网、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
 
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以收到参评材料日期为准)
 
评选日期:2015年8月 
 
展览日期:2015年9月 
 
参评方式:
1.主办单位邀请国内部分摄影家、影像文化研究学者、评论家、教育家、策展人、经纪人、出版人以及媒体图片编辑等具有一定专业水准和社会影响力的人士,组成本次展览的推荐委员会,推荐优秀新锐摄影师参评。每位推荐委员会委员可推荐10位左右参评者。
2.摄影人自荐参评。
 
评选方式:
1.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内知名影像文化研究学者、艺术评论家、教育家、图片编辑、策展人及其他相关人士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推荐和自荐参评者的作品及相关材料进行评选,最终推出“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入选摄影师20人。
2.推荐委员会委员不担任评委。
 
荣誉设置: 
每位“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入选摄影师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10000元创作基金;受邀参加2015年9月在杭州举办的“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开幕式和当代影像论坛、专家见面会等配套活动,落地接待费用由主办方承担;获赠《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画册,并在浙江摄影网进行个人摄影作品专页展示。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负责向入选摄影师进行给付。 
 
提交材料:
经本人同意的被推荐参评者和自荐参评者,均需向主办单位提供下列参评资料: 
1.对一个摄影主题进行完整表达的系列作品,由10-30张照片组成。 
2.一篇针对这一摄影主题的个人阐释性文章(应注明作品拍摄处理手法),字数不限。 
3.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及详细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的个人简历。 
4.每人限投一个主题的一组摄影作品。 
 
提交方式:
1.邮寄光盘、U盘。 
将所有应提交的参评资料刻入光盘,亦可拷贝入U盘寄送。光盘或U盘中的照片文件一律要求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小于1M不大于7M,长边要求1600-2000像素。每幅照片的命名格式为“姓名+序列号”(如“王小明01、王小明02……”)。照片标题和相关说明须与提交的照片文件名一一对应,并按序号排列,可附在阐释性文章后。所有文字材料(参评者简历、阐释性文章、照片标题和相关说明等)均需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路九号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邮编:310006    电话:0571-87020617、87039017
(信封上请注明“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字样。)
2.网上提交 
文件格式和数据量要求与邮寄光盘、U盘提交方式相同。 
参评者须在全摄影网“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专区注册,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作品。 
3.纸质照片 
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请注明作品序号,文字材料可另附纸打印。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路九号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邮编:310006    电话:0571-87020617、87039017
(信封上请注明“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字样。)
4.参评者可以自认最佳的作品呈现方式提交参评作品,每组作品只能以一种方式提交,特别鼓励以纸质照片提交参评作品。 
 
征稿细则: 
1.本次展览面向全国摄影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摄影人)征集作品。 
2.所有参评者提交的作品应体现个人摄影水平与风格。 
3.“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入选摄影师提交的所有作品,主办方将统一调取数据文件(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用于举办展览和制作画册。入选摄影师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本次展览实行公示制度。“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入选摄影师名单及其提交的所有参评资料将在大展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选结果揭晓后,中国摄影报、浙江摄影网、全摄影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将刊登“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入选摄影师名单,并全部刊登或选登其作品。 
5.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将以收藏级水准制作两张,并经作者签名,由主办单位收藏。 
6.“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入选摄影师提交的所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本次活动主承办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提交作品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提交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作者入选摄影师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展览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参评者提交的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评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
 
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参评作品表(纸质作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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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20·2015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推荐委员会 
(2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 良 艺术家 
王 江 蜂鸟网影像频道主编 
王培权 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 铮 艺术家 
刘立宏 鲁迅美术学院摄影系主任 
严 明 摄影师 
连芷平 摄影师、策展人 
言 由 出版人、编辑 
陈光俊 百年印象摄影画廊艺术总监 
林 路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 
施瀚涛 瑞象馆执行总监 
姚 璐 中央美术学院副教授 
贺思宇 上海M97画廊艺术总监 
洪 磊 艺术家 
秦 博 策展人 
海 杰 策展人、影像批评家 
矫 健 中国美术学院传媒动画学院摄影系主任 
章翔鸥 摄影师、策展人 
蔡 萌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策展人 
颜长江 羊城晚报新闻中心图片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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