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税收宣传月暨
“税收发展民生·美丽临潼”摄影活动征稿
2015年四月,在第24次全国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为配合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税收工作,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服务地方经济的工作职责,充分展示税收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增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深刻理解,全面展示税收带来经济社会发展、税收促进民生改善的成果。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西安市临潼区地方税务局、西安市临潼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2015年地税杯“税收 发展 民生 ·美丽临潼”摄影活动,面向全国广大摄影爱好者征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安市临潼区地方税务局(地址:临潼区秦陵南路6号,临潼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 406 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何武利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临潼区地方税务局工会主席胡太平、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宿利平、区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任长安担任。
一、活动邀请媒体和信息发布平台:
西安日报社、陕西省摄影家协会网、西部网、中国影像网、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网、人文临潼、西安市临潼区地方税务局、临潼之窗、临潼风韵网、临潼电视台及相关摄影网站
二、征稿要求及细则:
1.参赛作品须在临潼地区四季拍摄的各类题材,文物遗址、民俗文化、景区风光,人文活动,税收与 民生、经济建设等的原创作品。摄影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具有较高的欣赏性和艺术性。
2.摄影参赛作品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作品的内容必须真实,不得通过PS软件增、减原来图片中根本不存在的事物,但可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貌。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的边框等。在西安临潼区以外拍摄的作品谢绝参加。
3.不接收在国内历届摄影大赛中获奖作品,谢绝应付之作。
4.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参赛作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照片均可;每人投稿数量限20幅以内;组照算一幅,每组限4--6幅(组照为偶数不超过六副,请按顺序在作品标题栏注明编号,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参赛作品必须标明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可单附word文档)。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6.投稿以电子文档形式投稿,投稿人需填写“地税杯”税收发展民生·美丽临潼摄影比赛参赛表格(参赛表格下载地址:XASLTSYJXH@126.com ,密码:LT123456),电子投稿作品与参赛表格共同打包压缩后发参赛邮箱。并下载参赛表格按要求填写详细清楚,文件包注明“税收发展民生·美丽临潼”摄影大赛。电子文件形式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需保留拍摄的原始参数),图片文件不得小于3M,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以便影像放大展出。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有权进行展览、复制、加工、出版及在其它媒体上用于公益宣传(商业性质除外),不再另付稿酬。
8.本次大赛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选送作品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投稿时间:2015年3月25日——2015年5月31日
四、奖项设置
摄影类别设置自然名胜风光类,税收与民生、城市建设类,民俗、人像类三类。
●各类设一等奖1幅,二等奖2幅,三等奖3幅,优秀奖5幅。入选作品若干。
●奖金:一等奖,奖励2000元纪念品;
二等奖,奖励1000元纪念品;
三等奖,奖励500元纪念品;
优秀奖,奖励200元纪念品;
入选奖若干,奖励50元纪念品,。
●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将统一组织免费进入华清池、骊山国家森林公园创作一次。
●投稿者均发给纪念品。
五、评奖方法:
2015年6月1日到6月10日,由省、市摄影家协会专家等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2015年6中旬公布评审结果,将在西安市临潼区举行颁奖仪式(时间另行通知),颁发获奖证书,并对获奖作品举行摄影展。“税收发展民生·美丽临潼”获奖作品展览时间预计2015年6月下旬7月上旬。
六、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ltsy2015@126.com (临潼摄影)
送稿地址:临潼城区南大街华岳摄影艺术中心 邢经理
咨询电话:029-83823791 (09:00---17:00)联系人:胡先生
15309233214(08:00—20:00) 联系人: 任先生
西安市临潼区地方税务局
西安市临潼摄影家协会
税收发展民生·美丽临潼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