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12月4日,是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崇尚法治•追求和谐”。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深圳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从11月上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12月2日,莲花山公园风筝广场将变身为法制大观园,为广大市民奉献一份丰富多彩的“法制大餐”。
据了解,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普法办公室、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主办,莲花山公园管理处和六区普法办公室协办的“法制大观园”活动共设九大活动区:
(一)仪式区及表演区。由龙岗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制文艺节目和卓雅小学、罗湖区小交警的精彩表演,让市民在欣赏节目的同时学习法律知识。
(二)香港法律推广区。香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推广,帮助市民了解香港法律制度。
(三)咨询区。市公、检、法、劳动、城管、工商、海关、税务、卫生、教育等48个职能部门和市司法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协、司法鉴定等部门将在现场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四)展览区。深圳市普法办制作法制宣传公益广告作品展板、宝安区司法局制作的200幅关于外来工、青少年法制教育展板、南山区司法局制作的80幅关于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宣传的展板将在这里展出。
(五)游戏区。罗湖区司法局组织的普法游戏,寓教于乐,使游园市民从中学到法律知识。
(六)竞答区。福田区司法局制作的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制灯谜等1000道法律问题,内容涉及公务员、劳务工、青少年、社区居民等普法对象,答对有奖。
(七)法律文化活动区。10名深圳知名书法家将现场书写法制春联,以及福田区腰鼓队表演。
(八)演播区。60寸大屏幕彩电将循环播放市电视台与深圳市普法办合拍的法制公益广告、专题节目以及区普法办的法制专题节目。
(九)颁奖区。竞猜活动、趣味普法活动的奖品雨伞、小电器等在这里发放。奖品分为A、B两个等级,其中在回答法制灯谜和法律知识题目正确、参加法制游戏活动取得一张奖券者可获得A等级奖品,取得三张奖券者可获得B等级奖品。此外,还有数量不少的纪念品发放给参加游园活动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