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疍家文化节”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2007年盐田“疍家人婚俗”被列入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进一步整理、传承疍家婚俗,弘扬盐田疍家文化精神,提高疍家婚俗的知名度,特决定举办盐田“疍家文化节”摄影作品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主办单位:盐田区盐田街道党工委 盐田街道办事处
二、承办单位:盐田区盐田街道文化站 盐田区摄影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盐田街道盐田社区工作站
盐田街道盐田社区居委会
四、投稿时间
2014年12月3日至12月29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五、比赛作品评奖数量及奖项
本次展览共评选出优秀作品60幅。
其中: 一等奖作品1幅 ,二等奖作品3幅,三等奖作品6幅,优秀奖50幅,获一、二、三奖的作者原则上不重复,但同一作者获优秀奖作品数量不限,获优秀奖以上作品均颁发证书和奖金。
(一)一等奖:每幅(组)3000元,共 1幅; (二)二等奖:每幅(组)1500元,共3幅; (三)三等奖:每幅(组)800元,共6幅; (四)优秀奖:每幅(组)200元,共50幅。
六、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凡反映盐田疍家民俗、婚俗、疍家人的工作、生活及盐田渔村社区环境变化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 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盐田区盐田街道辖区上、下渔村(包括盐田避风塘)及渔村居民。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七、投稿方式: 本次比赛一律以纸质作品投稿,单幅、组照均可: 1、作品规格:(1)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2)作品请勿装裱。(3)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盐田“疍家文化节”摄影作品展参展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4)组照3-6张按一幅计(须用透明胶带按顺序在背面连接)。 2、获优秀奖以上作品的作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每幅作品不少于5M的电子文件,主办单位用于举办展览、宣传和画册制作,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注:本次比赛不提倡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6、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八、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领导和摄影名家进行评选。
九、投稿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501室,投递时请注明是:盐田“疍家文化节”摄影作品展参展作品。 联系人 :林晓冰.电话:25201095/13632952266;廖先生.电话13808806898。
十、盐田街道“第三届疍家文化节”时间、地点及主要活动内容:活动定于2014年12月18日(周四)上午10:00时在盐田街道盐田社区工作站举行,活动当天有疍家水上娶亲表演及由原居民制做咸茶、汤圆供来宾品尝等内容。
十一、交通提示 (一)自驾车者,请将车停放在盐田海鲜食街停车场后步行3分钟到会场中心。(东煌海鲜酒楼可以看到停车路牌指引) (二)乘公交:可选择在西山吓站、盐田站、北山路口站下车,经盐梅路口(盐梅路口设有指引牌)步行到会场中心。 (注:各公交站步行到会场中心约需时间:盐梅路口站约6分钟,盐田站约10分钟,西山吓站约15分钟;北山路口站约18分钟。)
附件.(可复制)
盐田“疍家文化节”摄影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可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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