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注:本次比赛不提倡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6、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五、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领导和摄影名家进行评选。
六、投稿地址
投稿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206室(盐田区大梅沙盐梅路33号),投递时请注明是“深圳市第九届公园文化节‘美丽盐田·生态家园’摄影比赛作品”。联系人 :袁小姐、陈先生,电话:0755-22721511;廖先生,电话:13808806898。
附.表(可复制)
深圳市第九届公园文化节“美丽盐田·生态家园”摄影比赛作品表 |
作品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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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
拍摄地点 |
作者姓名(实名) |
所属摄影机构 |
工作单位 |
通讯地址 邮编 |
联系电话 |
手机 |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