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十一届“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
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两年一届的“鹏城金秋” 社区文化艺术节至今已举办十届,本届“鹏城金秋” 摄影艺术展览以深圳改革开放建设为主题,全面展示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三十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建设成果。具体方案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第十一届“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群众艺术馆、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
协办单位:各区摄影学会
二、 作品内容
这是一项综合摄影艺术展览,以深圳经济特区各行各业建设成就为背景,内容包括人文景观、社会生活、自然环境、民俗风情、时尚风采等。参展作品要求内容健康,题材新颖,构图简洁,用光讲究,层次分明。
三、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欢迎新人新作,每人选送作品数量限八幅,单幅或组照(限四至六幅)均可。
2、选送作品的规格统一为8×10英寸照片,方片为10英寸,不退稿,不收参赛费。
3、曾在以往历届“鹏城金秋”社区艺术节入选或获奖的作品不属本届参评作品范围。
4、欢迎全市市民、社区居民、专业及业余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进行摄影创作、寄送作品。作品背面注明题目、拍摄地点和时间、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
5、作品有关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
6、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专题影视节目和专题网站等非营利性的公益宣传,不另付稿酬。
7、原则上由各区文化馆组织送稿,参赛作者可按地域归口到各区文化馆、文体中心投稿。不方便归口到区的作者,也可直接送稿至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
8、主、承办单位对本届影展参赛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9、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意以上条款。
四、 截稿日期
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30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五、 收稿地址
深圳市燕南路95号4106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
邮 编:518028
联络人:章 力 电 话:83240210, 13713735893
六、 作品评选
1、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奖项设置『100幅』:
金 牌 2幅 奖金1500元 、奖牌、证书。
银 牌 3幅 奖金 1000元、 奖牌、证书。
铜 牌 5幅 奖金 500元 、奖牌、证书。
优秀奖 90幅 奖金 200元 、证书。
七、 作品展览
获奖作品于8月中旬在深圳市福田区举办的“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开幕式上同时展出。随后将在深圳市群众艺术馆一楼展厅展出和到各区巡展『具体日期地址另行通知』
附件:深圳市第十一届“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作品卡
深圳市第十一届“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摄影作品展览作品卡
作品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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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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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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