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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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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杯“桥”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一、征稿细则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不限年龄、地区、职业; 2.征稿分景观篇和人文篇两类:景观篇作品主要表现桥梁建筑的艺术与和谐之美,以及桥与自然的生态融合等,以景为主。人文篇作品主要表现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关爱,以及百姓生活与桥的密切关系等,以人为主。赞美心灵之桥、友谊之桥。拍摄时间、地点不限。 3.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方片要求8×8英寸,反转片和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请制作成同样规格的照片,谢绝组照,作品不得装裱,可将作品题目标注在作品下方; 4.作品不可改变原始影像,只能做反差、亮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每幅作品背后需粘贴《作品表》,并用中文如实填写每项内容; 6.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7.对于收藏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8.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9.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二、入选作品数量及报酬 1.本次大展共征集206幅优秀作品,其中: 景观篇 收藏精品1幅,稿酬人民币15000元,颁发证书一帧; 收藏佳作2幅,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颁发证书一帧; 入选作品100幅,稿酬人民币各200元,颁发证书一帧。 人文篇 收藏精品1幅,稿酬人民币15000元,颁发证书一帧; 收藏佳作2幅,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颁发证书一帧; 入选作品100幅,稿酬人民币各200元,颁发证书一帧。 2.同一作者入选作品的数量不受限制,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3.收藏及入选作品证书,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4.作品评选结束后,《中国摄影报》刊登所有入选作者名单及作品精选。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发布所有收藏及入选作品。 5.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理。 三、截稿日期 2007年11月15日截止(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四、投稿地址 北京东单红星胡同61号《中国摄影报》活动部 “桥”摄影大展办公室收 邮 编:100005 电话/传真:010-65251662 联系人:文铁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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