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推进“幸福家庭促进工程”,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即日起,深圳市第二届“幸福家庭”摄影大赛正式开始征稿。此项活动由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协会、市人口基金会主办,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民俗摄影学会承办。
一、征稿内容
紧扣“幸福家庭促进”的主线,核心内容是以幸福家庭为出发点,立足于家庭、服务于家庭,重点展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等家庭美德,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反映关爱女孩成长、性别平等的和谐家庭;反映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反映构建和谐社会、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等。
二、征稿范围
全市社会各界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拍摄对象需为深圳实行计划生育的常住家庭。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活动,全市各区、各街道都需推荐报送6—10幅作品,由各区统一报送至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三、参赛细则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近期(2011年以来)单人独立原创,作品要具有新意和艺术感染力,本次比赛对摄影器材不作特定要求(数码、胶片均可),杜绝人为后期改变原始图像的合成照,只可对图片进行色彩、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作品表现形式不限。
(二)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同时提交两种材料:
1.纸质相片。规格一律为8X10英寸(短边为8英寸或长边为10英寸均可),不得装裱;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一幅计(组照限4-8幅,并标明序号);
2.刻有作品电子文档的光盘。电子文件要求为JPG格式3MB以上、TIFF格式15MB以上。像素低于照片数据要求的取消参赛资格。
(三)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均有权作公益展览、宣传、出版或其他公益用途,不再另计稿酬。其他参赛作品,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均可有偿使用,使用费以入选作品奖金为准。
(四)投稿作品请填写“深圳市第二届‘幸福家庭’摄影大赛作品卡”,该卡在市卫人委网站(www.szhpfpc.gov.cn)和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网站(www.szfps.com)均可下载。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五)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六)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七)本次比赛解释权归主办、承办单位所有。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1000元;
优秀奖74名 奖金300元;
以上奖项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五、大赛日程安排
(一)作品截稿时间:2012年7月30日(以寄稿件日期为准)。
(二)作品评选时间:8月上旬。获奖作品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出。
六、投稿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国威路194号鹏兴花园一期综合楼2楼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邮编:518004 网址:www.szfps.com
联系方式:25738861 21520571 25820318
传真0755-25728897
QQ:473786290 1653893409
联系人:涂金花 李娟
(作品电子邮件请注明:“幸福家庭”摄影大赛字样)
深圳市“幸福家庭”摄影大赛作品卡
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201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