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会30年最有影响力事件”评选揭晓
“启用公开谴责条款”等十事件榜上有名
摘自:深圳特区报
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为企业员工进行工会会员登记。
昨天,市总工会向媒体公布了“深圳工会30年最有影响力事件”评选结果,“启用公开谴责条款”等十事件榜上有名。
伴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迅速发展,深圳工会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发展道路。在深圳这块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上,深圳工会以特区人敢闯敢试的精神,勇立时代潮头,义不容辞地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探路者的重任;以鲜明的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国第一家外资企业工会、第一个镇级工会、蛇口模式、宝安模式、职工技术运动会……这些足以载入工运史册的事件和经验创造于深圳,走向并影响全国。为回顾和展示深圳工运事业创新发展的历程和成就,总结宝贵经验,弘扬深圳工会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坚定信心,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排头兵,深圳市总工会在今年5月份启动了“深圳工会30年最有影响力事件”评选活动。
据了解,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以极大的热情,推选出“深圳工会30年最有影响力事件(候选)”36个,并踊跃参与评选活动。市总工会还在有关报纸和网站上刊出36个候选事件,从不同的方面对30年来深圳工会发展进行展示和宣传,听取社会意见。最后组成由领导、专家、工会干部以及老同志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各级工会的投票评选情况和各方意见,评选出“深圳工会30年最有影响力事件”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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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会30年最有影响力10个事件 (以事件发生时间为序)
1、全国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工会成立
1982年12月17日,深圳新南新染厂(现为中冠印染有限公司)成立工会,这是全国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工会。以后,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市的“三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全面展开,由此开创了我国外资企业工会工作新局面。1985年1月,全总在深圳首次召开全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工会工作座谈会,学习交流“三资”企业工会工作经验,时任市委书记梁湘等市领导出席会议,深圳市总工会在会上作了重点发言。
2、深圳市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
1984年6月6-8日,深圳市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这是深圳建市以来首次召开的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在深圳工运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共有246名代表和11名特邀代表出席大会,时任市委书记梁湘等市领导出席大会开幕式,时任市委常委刘波代表市委致祝词。大会产生了29人组成的深圳市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张汉明当选为主席,杨生、叶凤翔、黄锦容当选为副主席。
3、率先建立镇级总工会
伴随着深圳的迅速发展,各种不同经济成分的新经济组织在原属农业的土地上破土而出,传统的工会组织体制明显不能适应。深圳工会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在宝安区进行镇级工会建设的探索实践,1991年观澜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全区所有的镇(街道)都建立了工会工作委员会。随后深圳工会又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开展镇级总工会建设,以1995年观澜镇总工会成立为标志,宝安、龙岗两区所有的镇(街道)先后都建立了总工会。全国总工会高度重视,派出调研组到深圳调研总结。2008年中国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修改了《中国工会章程》,规定镇(街道)可以建立总工会。
4、劳动竞赛适应形势发展创新形式
1992年6月,深圳市总工会举办首届深圳市职工技术运动会,率先创新劳动竞赛形式与方法。1996年,深圳市职工技术运动会成为我市唯一由市政府主办的技术比赛活动,并首开优秀劳务工凭技能入户的先河。至今已举办六届,参与职工超过300万人。职工技术运动会在境内外产生广泛影响,成为全国各级工会开展劳动竞赛、提高职工技术素质、促进企业发展的主要模式。2000年后,市总工会联合市有关部门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涌现出一大批职工创新能手和创新示范岗,市领导亲切接见并为他们颁奖,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为激励深圳广大职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走在全省和全国前面。
5、推进职工维权和工会工作法制化
在深圳法制化建设进程中,市总工会积极作为,主持和参与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1993年),《深圳市公司工会工作暂行规定》(1996年)、《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03年、2007年)、《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2008年)和《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等数十项法律法规,并促成我市对最低工资标准问题的解释,对全国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深圳成为全国为劳务工合法权益立法最早、最多、最完备的城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工会工作逐步进入法制化轨道。
6、“蛇口模式”和“宝安模式”走向全国
招商局深圳蛇口工业区是中国30年改革开放最早的“试验田”,蛇口工业区工会以鲜明的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身份,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1994年5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总工会《关于蛇口工业区工会工作调查报告》上批示,给予充分肯定,“蛇口模式”走向全国,其创新的“上代下”维权模式,成为新形势下中国工会的重要维权形式与方法。为了适应深圳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宝安区总工会率先进行工会组织体制创新,1995年建成区、镇(街)、村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宝安模式”成为全国工会工作中又一面鲜艳的旗帜。
7、强力推进沃尔玛等世界500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深圳工会转变了传统工会组建工作思路,开创了“以职工意愿为主导”的建会方式,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克服重重困难,2006年8月在沃尔玛湖景门店成立工会,11月在沃尔玛中国总部成立工会,在国内和国际上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推动了世界500强在深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发展,富士康、盐田国际等一批知名企业相继组建了工会,目前世界500强在深企业工会组建率达96.9%。2007年,深圳市总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特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8、大投入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
为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市总工会在全市倡导“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和共同承诺活动。2009年初,市总工会决定在历年积存下来的工会经费和当年的预算中,连续三年每年筹集5000万元,三年共投入1.5亿元,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的重要指示,大力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帮助企业开展职工培训,让企业和职工在金融危机面前“强身健体”,为企业实现新的发展积蓄力量。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给予高度肯定并作了重要批示,时任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同志来深圳调研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代表方向性的举措,具有政治和经济上的意义。
9、开展以工资增长为核心的工资集体协商
2009年,市总工会向145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点企业发出了集体协商要约,在沃尔玛、盐田国际、先端科技、富士康等知名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员工工资与企业发展同步增长的协议,改变劳动者工资由资方单方确定的局面,让职工分享发展的成果。同时力推《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立法工作,使工资集体协商进入制度化轨道。为全国工会制度化维权工作进行方向性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10、启用公开谴责条款
2007年《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列入了“公开谴责”条款,在全国属首次。2009年12月,市总工会首次启用该条款,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侵犯工会干部权益并拒不改正的公明街道龙钻制品厂进行公开谴责,引起全国工会和社会上的广泛关注。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作了重要批示,《工人日报》派出记者进行连续采访报道。
201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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