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情在2009招商地产摄影大赛”征稿启示
为体现招商地产2009“服务年”主题思想,公司拟举办首届“家在·情在2009招商地产摄影大赛”。旨在通过发动招商业主或租户对所在社区生活和人文理念的理解和拍摄,突出招商地产和谐社区、绿色社区的人居状态,营造社区睦邻友好,热爱生活的人文情怀。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家在·情在2009招商地产摄影大赛”
二、活动主办: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三、活动承办:深圳总部、上海公司、南京公司、广州公司、佛山公司、珠海公司、重庆公司、漳州公司、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四、参与对象:招商地产业主(或租户)、社会摄影爱好者等
五、活动参与细则要求
1、拍摄主题:以“家在·情在”为作品命题;
2、拍摄范围:招商地产所开发的社区;
3、报名办法
a) 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以业主身份证为唯一识别标志报名;
b) 总部报名点设在花园城中心,各地项目城市报名点自行安排;
c) 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
d) 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资料,并现场领取活动标识卡。
4、作品要求
a) 参赛作品必须为自己原创,本次比赛对于摄影器材不设特定要求(数码、传统器材均可);
b) 作品为彩色照片(不收反转片),送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规格一律为8×10或8×12英寸,组照按一幅计(组照限3-8幅,单幅规格同上,背面须用胶纸连接),不得装裱;
c) 作品背面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拍摄日期、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组照还需要标注张数;
d) 单幅和组照均需有简短的文字说明,以更好地诠释对作品的理解和创作体会;
e) 所有入选作品统一调底或提供电子文件(JPEG格式4MB以上、TIFF格式30MB以上)。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提交电子文件,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f) 比赛评选结果揭晓之前不能同时参与由其它单位举办的类似摄影比赛。
5、作品征集特别说明
a) 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入选及获奖作品用于展览、编印画册、VCD、网站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b) 个人收入调节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c) 作品若因内容、形式、版权、肖像权等问题而引发的一切纠纷或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己负责;
d) 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认同本征稿方案的所有内容;
e) 本比赛最终解释权归招商地产所有。
六、评奖办法及颁奖活动
1、评奖办法
大赛组委会拟成立五人组评审团,以保证公开、公正、透明,其中主办方两名代表,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三名摄影专家担任评委。
2、评奖说明
a) 各地选出前十名入围作品(各地自行决定是否奖励及以何种形式奖励当地前十名),并选送前三名作品角逐总决赛的金、银、铜奖与优秀奖;
b) 各地前三名可携带一名家属至深圳总部参与颁奖;
c) 各地前十名作品用于当地优秀作品巡展或全国巡展使用。
3、颁奖日期及地点
11月21日,深圳蛇口花园城中心。
4、大赛深圳总颁奖奖项设置
a) 金奖1幅,奖金5000元,水晶奖杯、证书各壹份;
b) 银奖2幅,奖金各3000元,水晶奖杯、证书各壹份;
c) 铜奖3幅,奖金各1000元,水晶奖杯、证书各壹份;
d) 优秀作品30幅,奖金各500元,证书各壹份。
七、活动重要节点及时间安排
1、各地公司于10月期间自行安排摄影作品征集;
2、各地于11月初完成优秀作品斟选,选出入围作品十幅,并选出前三名作品赴深圳总部参加总决赛颁奖;
3、深圳总部于11月21日在花园城中心举办活动总颁奖典礼;
4、12月,总部将协同各地开展优秀摄影作品巡展活动。
八、截稿日期 2009年10月30日
报名及收稿地址
1、深圳蛇口南海大道旁花园城中心(沃尔玛对面)报名点
报名电话 0755-26695210
(此点为深圳唯一报名点,同时只接受现场作品收稿工作,不接受邮寄)
2、深圳市罗湖区莲塘仙湖路90号205室 联系人:宋丹莉
联系电话:075525728897 25738861 QQ:576779501
(此点只负责作品收集工作,可接受邮寄,不接受现场报名)
九、咨询电话
招商地产总部营销中心:陈国辉 0755-26854871
招商地产总部客服中心:钟伟华 0755-26821472
招商地产总部商业中心:方 立 0755-26818306
招商局地产控投股份有限公司
营销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商业中心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