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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学会会员进行创作、充分利用学会的资源,学会将根据天气情况或学会举办的各项摄影大赛及全国各项摄影大赛征稿有关的活动,不定期进行一些采风创作。组织会员到深圳市各地进行拍摄(详情请参考各活动安排)。</P><P>  官方微博:@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官方微信:shenzhenfps
     邮箱:szfps8@126.com
     传真:0755-2572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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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观澜”摄影大赛活动征稿启事

 

为展示观澜风采,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历史变迁和人们建设观澜的激情,展现观澜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也为给广大摄影爱好者提供交流展示的平台,由观澜街道办主办,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观澜文体中心、观澜摄影协会承办印象观澜摄影大赛,自200911日到510日,征集个人拍摄和收藏的与观澜人文古迹、民俗风情、自然风光相关的代表性摄影作品。所有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将由深圳观澜美术馆展出、收藏,并出版画册赠送。

一、活动内容

1949年观澜解放至今60年内的图片均在征集之列,以印象观澜为主题,紧紧围绕观澜社会经济发展,通过摄影作品,充分展示观澜的历史与时代风貌,捕捉观澜大开发、大发展、大风采,热情讴歌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以及群众美好幸福的新生活。

凡是记录观澜社会各界生产、生活和工作情况以及城乡面貌变化、民俗风情、风光等的摄影作品均可。

二、参赛细则

(一)参赛人员为广大摄影爱好者。每人报送作品不超过十幅。活动时间从 200911日开始至510日结束。

(二)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大赛主题,体现观澜新气象、新风采、新家园风貌,以及观澜历史面貌。

(三)参赛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内容要求真实,图片可作适当调整,但拒收电脑特技合成作品。(凡观澜举办各项影赛中入选及获奖作品谢绝参赛)

(四)作品规格为8R;组照48幅,用透明胶按顺序连好,电子文档版的组照需要用编号注明。

(五)获奖作品需要交高像素电子文件,JPG格式不低于5M,TIFF格式不低于40M, 如达不到要求主办单位有权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年代久远的老照片可放宽要求。

(六)每幅作品背面须注明照片信息(标题、拍摄地点、时间、简要说明)和个人信息(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交电子文件需用电子版的方式写清详细的照片信息和个人信息。

(七)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老照片除外)。

(八)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不再另付稿酬。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九)本章程解释权归本赛组委会。

三、投稿地址

1、观澜电视台(文体中心4楼),李贵华,电话:15818721552    QQ41774746

2、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和路马坜新村50号一楼, 黄玲   QQ724537321

电话:27991628    E-mail:seeeyes@163.com       邮编:518110投(送)

稿截止时间为510日前,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印象观澜字样。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及证书;

设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及证书;

设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及证书;

入选:奖金200元及证书。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二)承办单位:观澜街道文化体育中心

(三)协办单位:深圳市民俗摄影学会

观澜摄影协会                

 

 

“印象观澜” 摄影大赛组委会

○○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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