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谐广东摄影大展》征稿启示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从此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新长征,而广东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人民是新长征的排头兵,三十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广东则成为中国经济强省。为真实而形象地反映南粤大地这恒古未有的和谐盛世,拟举办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谐广东摄影大展》。
一、反映主题 用纪实的手法,反映新世纪以来,广东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敢为天下先的精神风貌;广东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各行各业迅猛发展的新景象;广东的自然和城乡风光等;广东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的和谐等。
二、奖项设置 由主办单位和我省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118幅符合主题要求的高质量作品,其中金牌作品1幅,奖金10000元;银牌作品2幅,各奖奖金5000元;铜牌作品5幅,各奖奖金2000元;优秀作品10幅,各奖奖金1000元;入选作品100幅,各奖奖金500元。所有作品都颁发证书,其中金、银、铜牌再颁奖杯。积分与届别省展相同,作品并由广东省档案馆收藏。
三、参赛细则 1、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单幅原文件须在15兆以上; 2、作品规格一律为8R,(长方形的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组照限4-6幅,须用透明胶纸粘接,黑白,彩色均可;数码、反转片拍摄的作品请制作成上述规格的照片送稿。 3、作品形式不限,送稿数量不限,不得装裱;作品允许对色调、反差等效果做少许调整,但不得改变作品原状。 4、作品正面下方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内容,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5、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统一调集足够数据和精度的电子文件供放大展出。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寄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6、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四、时间安排 截稿日期: 2008年8月1日 广东展览:2008年11月
五、送稿地址: 稿件寄送到: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省摄影家协会理论资讯影像中心影像制作部。邮政编码:510080,电话:020-87304183、87614883。 联系人:宋海晖 黄 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