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都风情•悠悠自驾”摄影大赛征稿 为深入挖掘客家文化旅游资源,充分展示客家文化底蕴和旅游风貌,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知名度与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旅游的良好氛围,决定开展“客都风情·悠悠自驾”摄影大赛,拉开2008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活动项目之一的梅州自驾游日周系列活动序幕,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梅州市旅游局决定联合举办“客都风情·悠悠自驾”摄影大赛。特制定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梅州市旅游局
(二)协办单位:梅州市摄影家协会、梅江区旅游局、梅县旅游局、平远县旅游局、丰顺县旅游局、大埔县旅游局、五华县旅游局、蕉岭县旅游局、兴宁市旅游局
(三)支持媒体:梅州日报社、梅州广播电视台、梅州旅游网、梅州热线网站
(四)成立“客都风情·悠悠自驾”摄影大赛组委会:
总顾问:刘日知(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
李 嘉(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顾 问:李金元(梅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主 任:陈建新(梅州市旅游局局长)
李伟坤(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李向阳(梅州日报社社长)
袁远山(梅州广播电视台台长)
副主任:杨贵宏(梅州市旅游局副局长)
梁演锴(广东省摄影协会副主席)
二、大赛主题
以“客都风情·悠悠自驾”为主题,通过自驾摄影活动,捕捉我市客家风情和旅游亮点,以原创形式,原汁原味展示和反映深厚的客家文化、风土人情和旅游风貌。
三、参赛对象
各地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自驾游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在梅州境内拍摄,作品内容:
A、旅游业发展新成就。主要展示梅州市旅游发展后的城乡旅游新貌。
B、客家风情。主要展示梅州市各地的民俗风情、客家民间艺术等。
C、田园风光。主要展示梅州市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等。
(二)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特别欢迎用中片幅以上胶片拍摄的作品;作品规格为8R(长方形长边为25厘米,正方形边长为20厘米,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为30厘米)。
(三)送稿数量不限,不得装裱,不接受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组照每组4-6幅,每幅照片背后用透明胶连接。
(四)作品背面必须附上大赛作品标签,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
(五)所有获奖作品统一调底(或足够数据和精度的电子文件)放大展出。如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放大制作后,底片(含反转片、电子文件)退还作者。
(六)所有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所有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七)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奖金 30000元
最美客家乡村奖1名 奖金8000元
最美城市风光奖1名 奖金8000元
金奖2名 奖金各10000元
银奖5名 奖金各5000元
铜奖10名 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30名 奖金各500元
所有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六、收稿地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创作展览部
邮编:510080 电话:020-87304183 联系人:霍广宁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网站:www.gdphoto.cn
梅州市旅游局联系人:许桂云 电话: 0753-2243687 传真: 0753-2242728
梅州市旅游局网站: www.mzta.gov.cn
七、截稿日期:2008年10月15日
八、展览、颁奖日期:2008年12月 |